星期三, 3月 09, 2011

一個女孩之死-About The Entertainment of South Korea

已故的張子妍小姐自殺事件在她過世兩周年忌日又再一次掀起風浪,
到底在檯面下還有多少黑暗的內幕還沒被爆出來 ?
我想昨天我在《關鍵時刻》聽到張小姐的遺書內容應該是真實的,
那一句「我笑著的時候其實我內心正在哭泣」
要不是我旁邊有人,我真的會哭出來,
韓國人說,那 31 個畜生的名單萬一真的被公佈出來,
勢必會動搖南韓國本,我 xxx 的動搖國本 !!
你們連總統貪汙都敢辦了,對付畜生卻縮手縮腳,
南韓檢方和警方到底在幹嘛 !? 黎老闆去韓國辦壹傳媒啦 !!
叫壹週刊、壹級娛樂、蘋果日報、木瓜霞、李大砲去爆料啦 !!
南韓最大咖到底是誰啦 ? 連個主持正義的人都沒有嗎 ?
敢陰其他國家的人,就不敢拿自家廢渣開刀喔 !!

癥結點的合約
合約到底是怎麼簽的 ?
我可以理解經紀公司和唱片公司在收支拆帳方面的不平等,
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當演員或歌手開始紅了,
收入才會增加,當然以前培訓的費用就要開始回收,
但是,尋找資金與演出機會,不該是公司的責任嗎?
怎麼會是要藝人去陪吃、陪酒、陪睡換來的 ?
為了金主要有面子出席飯局、應酬,
大部分出社會的人也能理解,真的非得要陪睡嗎 ?
還是那種朝貢式的把人當作東西那種嗎?
三陪還有價碼可言,至少那是樁你情我願的「交易」
怎麼會變成是公司藝人的「義務」??
所以,合約內容到底是什麼 ?
還是,根本真的是黑道把持公司,
簽什麼合約早就不重要,公司要你幹嘛就幹嘛,
沒有拒絕的權利 !!
真正的解脫只有死亡一途 !?

像中槍一樣
白智英姐姐有一首代表作「像中槍一樣」
被公司出賣的藝人心臟空洞已經千瘡百孔,
南韓政府確實已經把韓流打進亞洲國家,
只是那些被大眾喜愛的韓流明星們,
若背地裡只是任公司擺佈的棋子與傀儡,
糟蹋練習生的夢想,那不真顯得可笑 !!
唉~難怪大牌裴勇俊要自己開公司 !

希望南韓政府有膽識一點,好好保護你們家的藝人,
不然等著被統吧 !!
統了之後,就不用發展影視產業啦 !!
就不用糟蹋人啦 !!

ANTI FANS 不是最愛 ANTI 偶像,
怎麼不趕快去 ANTI 31 個渣渣啦 !!

姐姐很不爽,先寫到這裡啦 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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